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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运输送货业务招标公告
录入:admin  来源:Internet  时间:2/2/2011 
招 标 文 件
  
                                         
招标单位名称:南宁五菱桂花车辆有限公司
 
 
招 标 编 号 :GH2011-01
 
 
招标项目名称:桂花农机产品送货运输服务
   
南宁五菱桂花车辆有限公司
 
2011年1月
                                                                                                            
一、招标条件及内容
1.1招标项目名称:桂花农机产品送货运输服务。
1.2运输方式:汽车运输。
1.3运输装卸要求:
1.3.1运输产品的装卸工作及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1.3.2运输产品的装车及拆卸要求,按总成部件、附件拆卸,按排列方式叠放。
1.4.运输起止地点:招标人成品仓库至广西各地市县、其他省部分市县招标人产品经销商的经销点。(见下表一)
下表一:运输送货区域范围:有以下十五大区域;
区域划分一览表
序号
区域
地市(含县城)
1
  
广西
桂林
柳州
来宾
南宁
玉林
贵港
百色
河池
崇左
北海
防城港
钦州
贺州
梧州
        2
广东省
辖区各地市县及部分乡镇
       3
海南省
4
湖南省
5
江西省
6
贵州省
7
云南省
8
四川省
9
重庆市
10
山东省
11
湖北省
12
河南省
13
安徽省
14
北京市
15
青海省
 
 
 
说明
上述区域包括桂花农机产品经销商所在地。
 
 
1.5 运输送货服务要求:(见下表二)
下表二:
序号
服务项目
备注
1
提供将来配送范围内的配送服务送达时限;
 
2
必须符合农机产品接送服务产品储存的要求,不得与其他货物同存、同运;
 
3
车况良好,干净,符合运输(送车)要求;
 
4
配送系统开放时间为:365(天)×24 (小时)
 
送达时间计算公式:(送达时间单位以天数计,公式中数字运算取整数且满足四舍五入法则)
送达时间=[行程公里数/600] 
行程公里数指从出发地到目的地的实际公里数。
不含:
装车时间
[1(天)]
卸车时间
[1(天)]
 
1.5.1运输服务指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书中列明是否响应)
指标
服务水平
备注
比率
计划执行率
是否满足
(按时执行订单数/收到的订单总数)×100%
100%
订单准时完成率
是否满足
(准时到货的订单数/收到的订单总数)×100%
≥98%
安全送达率
是否满足
(全年安全送达台数 /全年承运台数)×100%
>99.9%
客户投诉率
是否满足
(年投诉的订单数/年配送订单总数)×100%
<5‰
客户投诉的回应时间
≤1小时
从接到投诉至有效回复
>99%
出库时效
是否满足
接单后出库控制在8小时以内
100%
1.6运输途中发生的货损, 承运人必须按照产品出厂价全额赔偿。
1.7承运产品完好送达标准
1.7.1农机产品外观及产品完好送达标准须符合招标人验收标准。
1.7.2目的地交付标准:承运单据必须有“签收方签名,及收货时间,注明产品无缺损等”确定后,才能作为有效结算凭据。所有标准要求符合招标人验收标准。
1.8运输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
1.9投标报价:
1.9.1投标报价送货运输按元/台计价,送车按元/台.公里计价;投标报价含税(可抵扣税率7)及全额保险费用;
1.9.2投标报价含运费、运输途中其他费用
1.10投标人承担运输途中货物风险责任。
二、合同条件
一、道路运输服务线路及价格见下表约定:
(运输服务业务见《产品或零部件运输服务通知单》)
承运产品名称
单位
规格(mm)
重量(kg)
线路(km)
运输服务
合同价
备注
 
 
 
 
 
 
 
 
 
 
 
 
 
 
二、产品承运服务工作程序
2.1乙方承运甲方产品与服务业务按照甲方的《产品或零部件承运服务通知单》。
2.2甲方需在承运服务业务发生前的4小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承接承运服务业务。
2.3乙方在开展承运服务业务前,必须向甲方书面提供派车单。派车单上注明运输(送车)车车号、车辆行驶证号、驾驶证、司机联系电话等,并将车辆行驶证号、驾驶证复印件随派车单一并交给甲方。
2.4乙方甲方指定到库房装载货物。乙方车辆、人员进入甲方库房需严格遵守甲方现场安全、防火等管理规定。
2.5乙方承运人必须在甲方交付的承运货物单据上签名。自此甲方交运货物给乙方承运。乙方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货物送达目的地。
2.6乙方中途过车装运的需提前通知甲方,征得甲方的同意并在发货验收单上记录。运输服务过程应保持与甲方的联系,满足甲方查询要求。运输服务过程发生特殊情况,应立即通报甲方物流业务人员,并采取措施解决。
2.7乙方承运产品送至收货地,经指定收货方在《南宁五菱桂花车辆有限公司发货验收单》(含产品及相关送货证件等的交付验收)上验收签字盖章并在发货后的7日内将收货方签收的《南宁五菱桂花车辆有限公司发货验收单》交回甲方后,此项运输服务任务完成。
三、乙方的运输服务责任
3.1、乙方负责运输服务途中的一切风险责任;不可抗力除外。
3.1.1乙方应对承运货物做好运输途中的防水、防碰撞、防丢漏、防盗等相关防护措施。乙方承运货物出现货损、货差、损坏、丢失等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3.2、违约责任
3.2. 1不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50/小时。
3.2 .2乙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乙方应无偿运至甲方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处。并按200/次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如造成甲方其他损失(如甲方客户对甲方的罚款),应按实际损失金额赔偿。
3.2. 3如果货物逾期到达,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50/小时。
3.2 .4乙方不及时提交收货单位回执联或回执联没有按规定签字盖章的,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不向乙方支付运输服务费。
四、履行合同保证
4.1合同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交纳人民币10万元作为履行合同保证金。(若乙方因其它业务在甲方存有未结算且金额达10万元款项的,视履行合同保证金已交纳。)。
4.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有违反合同约定或者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乙方按甲方实际损失额,优先用保证金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不足部分另行补足赔偿。
4.3合同履行完毕,甲方向乙方无息退回合同保证金。
五、运输服务结算方式
5.1当月发货,乙方将甲方指定收货验收签字盖章的南宁五菱桂花车辆有限公司发货验收单》收货单位回执联,于发货后的7日内交回甲方,甲方确认无误后,乙方次月开票,并于次月10日前按本合同规定费用标准向甲方开具税局认可的运输服务发票。经甲方审核后,甲方于收票后当月25日前据以办理结算手续。
5.2结算方式为:以现汇或6个月内的银行承兑汇票结算。
六、本合同有效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三、投标人资格
3.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开办的企业组织,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
3.2投标人必须具备公路货物运输营运资质;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属于自己所有并经年检合格的营运车辆;
3.4具有运输业务相关管理人员并可提供24小时全天候物流服务,自身具有流畅的信息沟通、反馈渠道;
四、投标应提交以下主体证明文件
4.1《公司营业执照》
4.2《税务登记证》
4.3《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
4.4《组织机构代码证》
4.5投标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4.6投标人参加本投标项目营运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
五、投标保证
5.1投标人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00元。
5.2投标保证金以汇款方式转账汇入以下账户,到招标人财务部开具缴纳投标保证金收具,把该收具放入投标文件内。
收款人:南宁五菱桂花车辆有限公司
账号:45001604771059666666
开户银行:建行南宁市安吉路分理处
5.3投标人中标不与招标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的招标人不退回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不与中标的投标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的,招标人双倍返还投标保证金给投标人。
5.4招标人内部评标结束后将投标保证金退回投标人。
六、递交投标文件要求
6.1投标文件应用不能擦去的墨水笔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
6.2法人授权委托书应以书面形式出具,并附在投标文件中;
6.3投标文件中有增减或修改的事项及内容,都应由投标人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证明;
6.4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后方有效(包括复印件)。
6.5投标文件的全部材料放入信封,封口贴上封条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5.1信封封面要求(封面应标明如下字样有内容)××××项目投标文件,投标人(盖章),联系人,联系电话,投标日期。
6.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1年2月18日下午16:00
7.7投标文件投递地点:南宁五菱桂花车辆有限公司纪委
7、评标 中标
7.1招标人内部评标;不邀请投标人参加。
7.2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向招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7.3中标人收到招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三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
8、招标业务咨询
8.1业务咨询部门:南宁五菱桂花车辆有限公司营销部;咨询人杨文,咨询电话:0771-3939298
8.2递交投标文件咨询部门:南宁五菱桂花车辆有限公司纪委      咨询电话:0771-3132353
8.3招标人地址:南宁市北湖北路50号,邮政编码:530001
 
招标人:南宁五菱桂花车辆有限公司
2011年1月28日
 
 
 
第二部分   评标方法和评分标准
一、评标办法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规定的办法,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各有关内容进行综合计分评审,并按照投标人经评审最后得分(累计得分)情况从高到低对其进行排序,经评审最后得分最高者列第一名,经评审最后得分次高者列第二名计得分,依次类推,经评审最后得分最低者列最后一名。
1、投标经评审最后得分如出现得分相同时,则比较投标人商务标得分情况,商务标得分高者优先。若投标人商务标得分亦相同,则评比其技术标、物流服务方案设计得分情况,得分高者优先。若投标人技术标、物流服务方案设计得分亦出现相同情况,则评比其技术标、服务具体指标得分情况,得分高者优先。
2、未尽之处,评标委员会负责本次办法最终解释。
二、评分标准
本次招标按十五个区域报价,每个区域只有唯一报价,根据区域综合得分确定中标候选人。
(一)、评分标准一览表
序号
评分项目
最高分值
备注
1
服务指标
20分
对招标文件管理指标的响应
2
物流服务方案设计
30分
对总体方案合理性、适用性进行评判
3
商务标
50分
计算方法:附后
评审最后得分(1+2+3)
满分100分
(二)、服务指标(20分)
序号
服务指标名称
分值
管理指标具体内容
1
送达时限
1分
提供将来配送范围内的配送服务送达时限
2
符合产品运输(送车)特性
1分
2-1、必须符合农机产品接送服务产品储存的要求,不得与其他货物同存、同运得0.5分。
2-2、具备大型设备或农机产品运输(送车)经验者得0.5分
3
系统开放时间
1分
配送系统开放时间为:365×24 小时
4
服务指标
满分8分(具体分配如下)
4-1、计划执行率
2分
承诺计划执行率达到100%
4-2、订单准时完成率
2分
承诺订单准时完成率≥98%
4-3、安全送达率
2分
安全送达率>99.9%
4-4、客户投诉率
1分
承诺客户投诉率<2%
4-5、客户投诉的回应时间
1分
承诺从接到投诉至有效回复<0.5小时
5
物流服务商资质条件
满分6分(具体分配如下)
 
 
 
5-1、企业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在30万元者得0.5分;注册资本金在100万元及以上者得1分。( 附相应证明文件)
5-2、企业组织机构、管理流程及人员配备完整者得1分。( 附相应证明文件)
5-3、、从业人员具备20人及以上者得0.5( 提供花名册,且附带身份证号及证书复印件、驾驶证号及证书复印件);不能满足者不得分。
5-4、企业提供道路经营运输(送车)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相关证明材料,齐全者得1分,不全者不得分。
5-5、企业具备自有承运农机产品运输(送车)车辆经验者得2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5、物流网络能覆盖九个区域者得0.5分
6
出库时效
1分
6、接单后出库控制在4小时以内
7
承诺函
满分2分
 
 
7-1、承诺提供保质保量和高效的服务涵盖7×24小时服务(包括节假日)者得0.5分。
7-2、承诺具有流畅的信息沟通渠道,且配有能够对商品车进行准确定位的信息监控系统者得0.5分。
7-3、承诺具备抗风险能力和质量保障能力,承担在运输(送车)过程中造成的损失,并负责保险索赔,且保险缴纳由招标人负责者得0.5分。
7-4、承诺按《2011年南宁五菱桂花车辆有限公司桂花农机产品物流运输(送车)合同》签订者得0.5分。
 
(三)、物流服务方案设计(30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方案设计内容的准确性、可行性、合理性、创新性给予评分。
1、        总体方案。总体方案必须体现符合本次项目特点,并具备针对性的方案设计,包括但不限如下内容:
1)        项目管理实施、组织配合、人员安排、日程安排等具体内容。
2)        产品装卸安全、快捷、便利技术保障。
3)        所提供车辆规格及装载量。
2、例举成功案例
3、提供好的建议
 
(四)、商务标评分标准(50分)(1、投标报价含全额保价费;2.投标报价含税,可抵扣税率7%;3、投标报价按元/台.公里计价):
商务标评分办法如下:
1、 十五个区域分值分配:
序号
区域
分配分值(分)
1
广西
10
2
广东省
3
海南省
3
4
湖南省
3
5
江西省
3
6
贵州省
3
7
云南省
3
8
四川省
3
9
重庆市
3
10
山东省
3
11
湖北省
3
12
河南省
3
13
安徽省
3
14
北京市
2
15
青海省
2
 合计
 
 
50
2、 广西自治区境内运输(送车)路线,以投标人报价高低进行排序,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名,最高分为10分;报价第二低的投标人为第二名,得分8分;报价第三低者为第三名,得分6分;以后每差额壹位名次,递减1分计。
3、 其他省运输(送车)路线,以投标人报价高低进行排序,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名,最高分为3分(北京/青海为2分);报价第二低的投标人为第二名,得分2.5分(北京/青海为1.5分);以后每差额壹位名次,递减0.5分计(注:排名差额得分最低为零分)。
4、 投标人没有报价的区域运输(送车)路线以0分计。同一运输(送车)路线,相同报价,以相同得分计。
5、 投标人所有运输(送车)路线得分之和,即为投标人商务标最后得分。
 (五)、投标人得分说明
所有评委的评分部分均去掉评委打分中的最高分和最低分后,以平均值为评委评定该投标人最后得分。
(六)、其它说明
本办法及标准未尽之处,评标委员会负责最终解释。
 
南宁五菱桂花车辆有限公司
2011年1月28日
打 印 】【 关 闭
版权所有: 南宁五菱桂花车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广西南宁市北湖路50号 邮 编:53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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